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是会计最基本的职能。
会计核算职能是什么?  确认通俗地说就是确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是否应该在会计中反映,例如企业发出的一批商品是否应该作为收入来核算,企业签订的一项购买合同中涉及的物资是否应该作为企业的资产来核算,等等。
  计量的意思是如果确定企业发生的业务应该在会计中反映,那么应该按多少金额来反映。
  记录就是指会计人员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等记录经济业务的过程。
  报告是指会计人员对核算的经济业务进行汇总整理,体现在会计报表中,供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
  会计核算的内容解读
  1.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区别】
  伪造会计资料:以假充真、无中生有;
  变造会计资料:歪曲事实、篡改事实;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相互可比并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不是不能变更);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
  (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核算内容:
  (1)资产的增减和使用;
  (2)负债的增减;
  (3)净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增减;
  (4)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增减;
  (5)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6)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理解】会计核算的内容即会计对象(资金运动),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4.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5.会计凭证:
  (1)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原始凭证记载不准确、不完整→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
  (2)原始凭证金额错误,只能是出具单位重开,不得更正;
  原始凭证有其他错误,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加盖印章。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
  6.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登记依据,同时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依据。
  7.财务会计报告:
  (1)四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一注(会计报表附注);
  (3)一说明(财务情况说明书)。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8.财务核对:
  (1)账账核对;(2)账证核对;(3)账实核对;(4)账表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