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次摊销法是指根据低值易耗品可供使用的估计次数,将其价值按比例分摊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的一种方法。
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等情况。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结存低值易耗品的金额。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如下:
一次转销法:
领用时(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
分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领用时: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库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
(1)补提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2)残料收回:
借:原材料等
贷: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3)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
借: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提示:
(1)低值易耗品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时,还应同时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
(2)如果对相关低值易耗品或包装物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低值易耗品是什么
低值易耗品是企业单价较低、使用周期短(一般<1年)且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日常工具物品,如办公用品、清洁工具、包装容器等。其核心特点是“价值低、易损耗、频繁更换”,核算时需区别于固定资产(如电脑)和原材料(如生产用茶叶)。
通俗示例:
奶茶店的塑料杯(单价0.5元)、搅拌勺(单价2元)、抹布(单价3元)等,这些物品使用几个月就报废更换,属于低值易耗品。而价值2000元的咖啡机则属于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的三大核心特征:
(一)单价低:小额消耗的“零钱物品”
标准:单价通常在2000元以下(企业自定标准),如:
办公类:计算器(80元)、订书机(20元);
工具类:螺丝刀(15元)、清洁刷(8元);
包装类:奶茶杯(0.5元)、吸管(0.1元)。
(二)易损耗:快速报废的“快消品”
生命周期短:使用≤1年即需更换(如抹布用3个月破损,塑料杯用1周变形)。
对比固定资产:咖啡机可用5年→固定资产;奶茶杯用1天报废→低值易耗品。
(三)非生产核心材料:辅助运营的“配角道具”
区别于原材料:
原材料构成产品实体(如奶茶店的茶叶、牛奶);
低值易耗品仅辅助生产(如量杯、托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