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区 | 继续教育时间 |
| 机关单位 | 202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 |
| 北京 | 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5月1日至12月31日 |
| 天津 | 2025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2025年全年 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上海 | 2025年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5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 |
| 江苏 | 江苏2025年度各地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一致 南京/苏州/南通/徐州/常熟/昆山: 2025年4月1日开始,2026年3月31日结束 常州:自2025年4月15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盐城:自2025年4月15日开始至2026年3月31日结束 无锡: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淮安:从2025年5月29日开始至2026年4月30日结束 镇江:2025年5月8日开始,2026年3月31日结束 |
| 内蒙古 | 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截止 2025年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31日 |
| 兵团 | 继续教育从2025年3月4日正式开始,2025年12月31日结束 |
| 湖北 | 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由2024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5年3月15日 |
| 海南 | 2024年网络培训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30日 |
| 辽宁 | 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
| 重庆 | 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习:2025年3月17日-2025年12月31日 网上继续教育学习2025年3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 浙江 | 2024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学习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
| 黑龙江 | 2025年度继续教育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安徽 |
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截至2025年5月31日
继续教育网络学习2024年7月1日起,2025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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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 2025年度专业科目网络继续教育开始时间2025年4月7日 截止报名缴费时间是2026年3月15日 |
| 河南 | 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习任务,逾期不再予以补学 |
| 甘肃 | 202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自2025年3月20日00:00开始,2026年3月20日24时截止 |
| 山东 | 山东省在全国统一平台的继续教育登记事宜提示 各市的继续教育工作原则上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福建 | 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网络教育报名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23日 |
| 广东 |
2024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时间为
2024年5月27日-2025年4月30日 2025年度公需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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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 | 完成当年会计继续教育任务,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完成 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计划 |
| 四川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 |
| 广西 | 2025年5月28日起开始 原则上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 |
| 江西 | 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青海 | 自2025年1月1日起,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的总学分(总学时)不少于135学分(学时) 拟参加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考生,须先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报名。 2025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时间2025年6月6日-12月20日 |
| 陕西 | 补课安排:考试日期截止2025年10月31日 |
| 吉林 |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2025年继续教育学习时间自2025年3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学习时间至2026年1月31日 |
| 山西 | 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其中网络教育学习时间为2025年4月1日-12月31日 |
| 宁夏 |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
| 湖南 | 2025年度继续教育应在2026年2月28日前学完所有登记工作 |
| 贵州 | 2025年6月将关闭补学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入口 本学年的继续教育需要在本学年内完成 |
会计人员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方式是国家的财政部门所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的第六条进行了明文规定: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各省份都不同,具体时间依据当地财政部门规定。
也就是说,即将拿到2025年初级会计证书的考生,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在获得初级会计证书第二年即2026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通过初会任意一科可抵扣继续教育学分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获悉,初级会计考试通过一科或者两科,是可以抵扣继续教育学分。
但初级会计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实行属地原则,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有所差异,考生需以当地官方要求为准。
那么,各地抵扣方式是怎样的呢?是否需要考生个人操作呢?
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申请学分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如:成绩合格单、职称证书等)提交给所在区财政局审核。
从去年官方的通知来看:北京地区需要学员自己操作,财政局审核,每个地区的继续教育政策不同,请各位考生以所在地区的官方通知为准。
会计继续教育热点答疑
01 会计证取消,还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要继续教育。
02 不参加继续教育,有什么影响?
答: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影响更高级别职称考试(中级会计就以继续教育的年限作为报名条件)
②不完成继续教育或有可能导致现有的证书作废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持续参加继续教育。
03 财会专业学生学分可抵继续教育?
答:可以。按照规定,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的学生通过一门课程考试就可以折算90学分。
04 会计证取消,还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要。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要继续教育。
05 无证做会计,不参加继续教育有影响?
答:会有影响。目前,会计人员要在税务局实名登记,从事会计工作却不参加继续教育,可能会有严重后果。
06 会计继续教育要采集个人信息吗?
答:是的,要采集好个人信息的。要到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采集个人信息,审核通过。


























